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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科联协作会议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时间:2005-12-05   来源:吉林社科网
  我院常樵副院长应邀与会并作大会发言

  本报讯(记者李悦佳)由江苏省社科联承办的2005年全国社科联协作会议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于9月23日在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了专场报告。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任彦申、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张西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我院副院长常樵应邀与会并作大会发言。

  常樵副院长作了题为《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创造活力的源泉》的报告。他说:我党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十分强调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并把充满活力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之一公布于示。社会主义创造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这个问题意义重大。从社会主义刚刚诞生时起,社会主义活力问题就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创造活力最深厚的基础和不竭的的源泉。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常樵副院长强调,首先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不能仅仅满足于代表人民群众,必须强调人民当家作主。要在干部中深入进行唯物史观教育,要重视体制机制常新,加强制度建设,推荐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但是制度设计不是一个技术问题,不能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思考和设计停留在技术层面,要牢记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是政权转归广大劳动人民。

  常樵副院长最后说,社会主义民主是前无古人的,人类社会发展中完全新型的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反映今日时代特征和中国国情的新时空下的民主。与此前的民主不但具有根本不同内容,形势也必然会有自由的特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注意社会主义民主的中国形式,研究中国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过程和特点,重视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也包括总结世界各国文明发展的新经验。要同官僚主义作不懈的斗争,扩大人民参加管理的范围,制定人民参加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工作检查和人民的监督,提高人民的觉悟和水平,对官僚主义造成的损失加以法律制裁,按照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改革国家机构和国家管理。

  来自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社科联领导及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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